投标文件的编制一定要恪守国家相关投标投标的法令、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则,遵从下列准则和要求:
(1)投标文件一定要遵从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约束或许排挤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轻视待遇。
(2)投标文件一定要遵从诚实信用的准则,投标人向投标人供给的工程状况,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阅、财物金额来历和油嘴滑舌等状况,都要保证线)投标文件介绍的工程状况和提出的要求,有必要与资历预审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4)投标文件的内容要能清楚地反映工程的规划、性质、商务和技能方面的要求等内容,规划图纸应与技能规范或技能方面的要求相一致,使投标文件注视、完好、精确。
(6)投标文件不可以要求或许标明特定的专利、商标、称号、规划、原产地或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出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许排挤投标申请人的其他内容。假如有必要引证某一出产供应者的技能标准才干精确或清楚地阐明拟投标项目的技能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边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